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积极贯彻司法体制改革“放权不放任”的要求,立足本职工作,强化对员额检察官权力行使的监督,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
全面实行办案系统随机轮案分配机制,全院所有案件由案件管理部门直接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随机分配至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严格限制变更承办人,未经检察长批准,不能随意更换案件承办人,并从数量上严格控制。逐步建立了“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机制,杜绝了定向分案可能滋生的一系列问题。
把流程监控作为内部监督的有效抓手。案件管理部门按照办案流程监控“全程留痕”的要求,对员额检察官整个办案过程实时监控。通过定期查阅系统,随机抽查案卷的方式实行监控。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口头提示或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的形式督促办案部门整改落实,实现了案件流程监控全程参与、动态管理。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探索不同的方式,践行司法体制改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