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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全覆盖评查案件质量 全方位规范司法行为
时间:2018-07-25  作者:简文、姜满玫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九江市柴桑区院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升检察院工作品质,打造一流检察院的重要举措之一,2018年,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现了质量、效果、效率的统一。主要工作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评查机制 

  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该院院领导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司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专门组织、领导规范司法行为及案件评查工作,并安排一名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精湛的员额检察官专门负责常规案件评查工作。为规范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行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该院先后制定了《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活动方案》《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实施办法(试行)》《案件检查、评查情况汇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工作方案和制度,进一步完善评查机制,突出案件质量评查的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评查结果做到客观、真实、全面 

  二、创新评查方式、实现网上线下评查全覆盖 

  该院坚持案件质量评查网上、网下双轨全覆盖机制。依托信息化技术,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全部案件进行智能检索、全程监督,对于依照规定未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案件和有关材料,调阅纸质材料进行评查。综合运用常态化评查、常规抽查、交叉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该院所有已办结案件和部分在办案件从实体、程序、效果、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和评析。从20179月至今,共进行线下纸质案卷常规评查8次,评查案件174件;领导所办案件专项评查1次,评查案件42件;网上评查2次,评查案件230件。重点评查不捕、不诉、诉讼监督、涉黑涉恶及环境污染等生态检察案件,注重法律文书制作、诉讼权利义务保护、涉案款物扣押、审批权限、关键证据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院领导办理的案件开展专项评查,主要是加强和促进该院领导干部办案的亲历性,强化他们办案责任意识,通过规范院领导的办案行为,达到以上率下、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三、 规范评查,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律人先律己,规范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是提升案件质量,取得良好评查效果的前提。只有构建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具有可操作性;既包含实体,又要兼顾程序的全面、周密的评查机制,才能做到有章可循,使评查结果更为客观、真实、全面。该院在细化评查标准,规范案件评查工作上先后制定了多个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制度。一是坚持 “双反馈”评查制度。对评查员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案件承办人及办案部门,承办人如有异议再及时反馈给评查员,评查员对有异议的问题,及时沟通并进行复查。通过实行以上“双反馈”评查制度,避免了评查标准不统一,导致的理解偏差问题,从而大大提高了评查效果和案件质量。二是坚持整改回头看机制。对通过“双反馈”评查过程后,评查人与承办人达成共识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通知,要求承办人员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对已评查完的案件通过抽查的方式,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活动,避免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发生。三是坚持评查结果分析报告制。每次评查结束后,评查组织部门将形成综合评查分析报告,及时通报检察长、分管领导和相关办案部门。评查分析报告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比较分析,充分发挥对规范办案的引导、预期功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各业务部门则可以通过评查报告,统一细化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四是坚持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机制。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均存入办案人员司法档案,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纳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该院通过严格遵守相关评查机制,规范开展评查工作,使得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意识逐渐增强,规范执法自觉性明显提高,一些不规范执法“顽症痼疾”得到根本改观,优质案件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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