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柴检动态
柴桑区第一起涉恶团伙案获判
时间:2018-12-27  作者:涂倩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人潘某、李某、戴某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是自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发后,柴桑区政法机关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第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近年来,以潘某为首的多名被告人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替人讨债、“撑场子”,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8月18日晚,潘某受人雇佣纠集多人以谈债务为由将被害人非法拘禁,同年9月19日晚潘某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纠集多人携带焊板菜刀和鱼叉在柴桑区柴桑北路一香辣虾店打伤被害人并砸坏店内客人车辆。 

  2018年12月26日,柴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潘某、戴某、李某、石某、查某属于恶势力犯罪,予以从重处罚。该案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柴检简介
机构设置
荣誉之窗
本院领导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庐山北路109号
邮政编码:332100 电话:0792-6813632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