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认真做好记录报告工作,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第一季度,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2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4件,办公室填报1件,政治部填报1件,第一检察部填报3件,第三检察部填报5件,司法警察大队填报1件,驻马回岭镇检察室1件。
下一步,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将持之以恒不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线,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营造良好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