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基本信息>>机构设置
我院内设机构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2019年9月29日下午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司改后工作需要,对原有内设机构和人员进行局部调整,各部门负责人对调整后的本部门人员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包括组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组织集体活动以及守纪守法方面监督等,各业务部门同时将符合办案资格人员编入办案组。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47名,员额制检察官16名。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检察官名单 

   政治部主任:张青 

   办公室负责人:易善珍 

   第一检察部主任:梅卉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占胜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梅卉、占胜、吴佳雯、叶平 

   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建波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王建波、李江宁、熊在超、 

   第三检察部主任:万磊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姜满玫  

   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万磊、方乐松、余成钢、姜满玫 、简文

   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陈晓华 

   港口检察室主任:王建波 

   江洲检察室主任:方乐松 

   马回岭检察室主任:余成钢 

   2、内设机构部门电话 

   政治部:0792-6819087 

   办公室:0792-6812043 

   第一检察部:0792-6820230 

   第二检察部:0792-6820072 

   第三检察部:0792-6819762 

   司法警察大队:0792-6815760 

   江洲检察室:0792-6820151 

   马回岭检察室:0792-6823183 

   3、内设机构及派出检察室职责 

   政治部:负责本院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第一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査逮捕、审査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承办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第三检察部(驻九江市柴桑区看守所检察室、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的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设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查。 

柴检简介
机构设置
荣誉之窗
本院领导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庐山北路109号
邮政编码:332100 电话:0792-6813632 举报邮箱:csqjcyks@163.com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