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本院检察听证室召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听证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静同志出席并主持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退休检察官受邀参会。
2021年清明前夕,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调查中发现,全区烈士纪念设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管理维护不当的情形。为此,我院制发检察建议11份,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
时隔近一年,针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维护情况,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再次进行了走访调查。
2022年3月29日,我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走访中发现,刘为泗、田文灼烈士墓墓体周边存有食品包装垃圾,辛忠荩、饶华廷、欧阳学端烈士墓的碑体红星漆少量脱落,这严重影响了后人悼念和缅怀英雄烈士的庄重性和严肃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我院通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回头看’专项监督活动,一是告诉大家我院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决心,二是督促大家切实维护好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听证会上,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熊在超同志强调。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岷山乡人民政府对检察院的公益检察工作表示理解与支持:“维护和修缮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将以此次听证会的召开为契机,赶在清明节前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能动履行职能,切实保障好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
陈静同志最后强调,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为了褒扬烈士而修建的永久性纪念设施,是寄托哀思、传承爱国精神的重要场所。时值清明,我们希望通过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敬英烈、崇尚英雄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