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认真做好记录报告工作,现将2024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11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8件,办公室填报5件,政治部填报3件,第一检察部填报26件,第二检察部填报15件,第三检察部填报16件,司法警察大队填报5件,驻江洲镇检察室3件,驻马回岭镇检察室3件。
下一步,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相关文件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逢问必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