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涉嫌校车超载的犯罪嫌疑人柯某某提起公诉,该案经法院当庭宣判,柯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本院经审查核实,柯某某作为幼儿园校车司机,在接送幼儿上学过程中,驾驶荷载19人的中型专用校车,实载32人,超员人数达10人以上,严重威胁孩子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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