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案件摸排过程中发现,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液化气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情况,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潜在威胁。对此,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按照磋商程序办理本案。
9月30日上午10时,柴桑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柴桑区应急管理局、柴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柴桑区沙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辖区内液化气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问题召开磋商会议。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在超同志,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及各行政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熊在超同志向各行政单位代表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并详细说明了检察院介入此类案件的法律依据。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介绍了基本案情,重点指出了涉案企业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并当场向各行政单位送达了《线索移交函》,要求他们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履职。
磋商中,参会行政单位代表各自交换了意见和看法,达成共识:安全无小事,为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各部门充分履职的同时还应多方协作合力共为,并表示会遵照《线索移交函》的要求及时督促相关涉案企业整改,并以此为切入口对全区液化气企业进行全面安全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最终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检察院。
会议的最后,熊在超同志强调,之所以选择召开磋商会而不是以书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来办理本案,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展示区检察院不仅仅是以一个单纯的监督者的身份更是以公益代表的身份实际参与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中来,同时以最小的司法投入收获最佳的治理效能。希望借这次磋商的机会,能够在各单位之间搭建起沟通协作的桥梁,形成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保护公共利益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