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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警惕!依托咪酯不是烟,帮助贩卖也入刑
时间:2024-04-10  作者:桂芳玲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钟某某将两支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交给被告人闫某某,让闫某某帮助出售。后闫某某在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国家列管的情况下,仍帮助钟某某出售了上述两支电子烟,并从钟某某处索要半包“极品”香烟作为好处。2024年2月,我院以贩卖毒品罪将二人起诉至法院,二人均被依法判处刑罚。


检察官说法:

依托咪酯是一种麻醉类处方药品,吸食后会产生头晕、站立不稳,甚至呕吐等症状。不法分子将其作为冰毒、海洛因等毒品的替代品进行销售,致人上瘾,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自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列精神药品目录,此后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均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温馨提示:

能“上头”的电子烟不是烟而是毒品,请广大群众珍爱生命,提高警惕,自觉远离,切勿因贪图小利,以身试法,最终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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