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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都哥们、讲义气?容留“毒”友吸食毒品,那就“刑”!
时间:2024-05-17  作者:耿先龙  新闻来源:  【字号: | |

“依托咪酯”电子烟是一种新型毒品,外观与普通的电子烟相似,但其中添加了依托咪酯成分,吸食后会导致类似醉酒状态。长期滥用依托咪酯会对肾上腺皮质功能、心血管系统等造成影响,更严重时会危及生命。现如今此类电子烟正以“潮流”“酷”为噱头流向并危害众多年轻人。

[基本案情]
“我和他们是朋友,出于义气不好拒绝,就让他们在我车上和家里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了。”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面对检察官时声泪并下地诉说着……

近日,本院受理了由柴桑区公安局移送的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2024年1月,刘某容留了其所谓的好友也即“毒”友赵某某、刘某某、文某某三人多次在其名下的车内与家中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

[检察履职情况]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容留他人吸毒就是养痈成患,切记不可因情义失大德,更不得抱有侥幸心理,充大哥、讲义气而触犯法律。给“坏人”方便,就是给自己、给社会养患。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远离“毒”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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