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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0-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检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检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四)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一个,包括:检察院机关。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人员51人,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2019年度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192.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15.22万元,较2018年增加121.02万元,增长5.84%;本年收入合计1877.02万元,较2018年增加304.17万元,增长19.3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72.8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643.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43.25万元,较2018年减少112.75万元,下降6.42%,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548.99万元,较2018年增加233.77万元,增长74.16%,主要原因是:经费收入增长。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5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9.34万元,决算数为164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0.69万元,决算数为15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略微增长。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65万元,决算数为7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正常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3.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48.39万元,较2018年增加126.81万元,增长17.57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8.49万元,较2018年减少100.88万元,下降27.3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0.92万元,较2018年减少44.75 万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55.44万元,较2018年减少93.94万元,下降62.8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购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06万元,下降28.7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3%,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43万元,增长93.4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8年基数过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7万元,下降36.2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91万元,降低16.4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9年度均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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