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3日在九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九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鄢 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九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换届以来的主要工作
自县人大十六届第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力决战工业,倾力改善民生,着力创建五城,建设强盛新区”的战略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深化平安九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始终把保平安、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将打击重点放在“惩治暴力、严打侵财、禁赌禁毒”上,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8件54人,提起公诉75件143人。
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新特点、新动向,对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积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批准逮捕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案件4件6人,提起公诉11件24人。从严从快办理了陈林、杨光等6人寻衅滋事案,充分发挥了法律的威慑作用。
严厉打击侵财性犯罪。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性犯罪,对4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提起公诉,切实提升了公众安全感。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原九江县工商局副局长杜媛非法集资675万元,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坚决打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流窜作案团伙,姚全强、王德胜等8人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路南下,专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偷盗大货车内的财物,作案地遍布山西、安徽、湖北、江西等地,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重点打击涉赌涉毒犯罪。积极参与涉赌类犯罪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29人;加大力度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身体健康的涉毒类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3人,目前提起公诉11人。李叶青、林锦辉等7人利用网络赌博案目前已批捕。王婧在缓刑考验期内,非法持有毒品100余克,以非法持有毒品罪与原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
二、着力惩治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全年共依法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件14人,立案数量居全市第一。
完成上级交办案件。坚持有腐必惩,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积极配合市纪委、市检察院集中攻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地区案件。充分发挥统一指挥、侦查协作优势,相继查办了湖口县司法局原局长涂宏、八里湖新区湖泊管理局原副局长王良红、浔阳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罗勇等人受贿案。
突出重点查办案件。紧紧围绕涉民生领域中扶贫开发、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从个案深挖出类案,立案侦查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8人,保障了政府资金的安全运行,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严厉打击行贿犯罪。严厉惩处主动行贿、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长期“围猎”干部的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犯罪,共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贿犯罪2人,坚持把查处行贿犯罪与查处受贿犯罪统一起来,做到同等重视、同步查处。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紧密结合各项检察职能,强化职务犯罪预防。一是深入开展检企共建,充分发挥港口检察室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接待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共21场478人。二是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在九江县建设规划局、国税局、城门山铜矿等单位开展预防法制讲座10次,开展个案预防29件,对政府投资的3个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同步预防。三是深入开展全面预防,受理并反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214次,对2家企业提出了市场禁入的检察建议,有效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加强法律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进一步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依法保护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
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4人,追捕4件6人,书面纠正违法4次。密切关注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问题,监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移送李斌涉嫌销售假药一案,并由此案深挖出牛荣胜、刘礼沛等人生产、销售假药系列案件,该系列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取得了监督实效。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起刑事抗诉2件2人,均得到市检察院支持,法律监督得到强化,公平正义得到维护。
创新监督思路。一是跨地域联合打击虚假诉讼,多次前往永修、都昌、瑞昌等地调查取证,成功办理了市院交办的永修县某公司虚假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二是打造“阳光公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235份,法律文书公开率达98.77%。三是协助司法所走访、约访社区矫正人员,依法建议相关部门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3名社区服刑人员撤销暂予监外执行。
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的职能,通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等方式,深入了解广大农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农村,延伸到基层。一是结合“检察机关送法下乡”、“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提高村民的维权意识,开展了10余场法制小讲座,发放法律宣传资料400余份。二是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到村到户走访了100余次,发放检民联系卡300余张。三是积极受理公民和单位的举报、控告与申诉,调处矛盾纠纷,接待群众来访20余次,解决群众问题20余件。
四、着力打击生态犯罪,切实服务绿色崛起
准确把握绿色崛起发展战略赋予检察工作的新使命,积极参加省检察院部署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被评为全省生态检察工作先进单位。
紧扣案件查办环节。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绿色崛起,严惩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以环境污染事件为突破口,立案查处了九江市华生三废厂合伙人陈飞、九江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原科长胡继仁等6人行贿受贿案。该案是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活动以来侦破的第一件涉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
紧扣两法衔接环节。找准检察工作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在九江市率先成立了派驻环保、林业、国土等三个服务绿色环保检察室,与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了生态环保联席制度,发出的9次关于环保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监督林业局移送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起,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常态化。
紧扣专项打击环节。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突出打击滥伐林木、环境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受理此类案件7件10人,根据从快、从严的处理原则,均已起诉,为服务绿色崛起提供了司法保障。
五、服务大局争先创优,检察工作呈新亮点
积极履职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争优创先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检察工作品牌。
争先创优显能力。狠抓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业务竞赛、案例研讨、专题培训等形式,共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98人次。鼓励干警创作检察理论文章,其中1篇调研文章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与检察改革”征文活动优秀奖。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连续两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县节能减排、综治、计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规范司法见成效。按照“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年”活动要求,以案件质量评查助推规范司法。一是专项评查,针对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无罪、抗诉五类案件共25件进行评查。二是组织抽查,由我院评查小组在全院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54件进行了评查,并将评分结果反馈给各业务科室。三是全面自查,提高规范执法自觉性,坚持每案必查,共填写《案件自查表》338张。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顽疾”,案件质量逐年提升,我院民行科办理的张某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在市检察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荣获“十佳案件”的殊荣。
信访接待新亮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文明服务理念。一是在连续三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基础上,努力争创“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目前我院作为全市唯一候选单位,已顺利通过了省市两级检查组检查验收。二是对全年受理的18件19人次的信访案件依法有序分流,妥善处理,将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被市检察院确定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示范创建单位。三是在全市基层检察院首先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了相关事项,《检察日报》于2016年7月7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六、树立坚定理想信念,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积极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思维,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主动作为,狠抓从严治检不动摇,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务实作风扎实推进,既狠抓落实,又注重创新学习教育形式。一是坚持“制度管人”。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对学习内容、党课安排、专题整改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在全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有效的推进。二是坚持“关键在学”。院领导讲专题党课3次,督导各党支部学习讨论10余次,要求每位干警手抄党章、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并定期由纪检组进行检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三是坚持“落实在做”。在“七一”期间组织全体党员参观方志敏烈士墓,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积极开展党员一日捐活动,为困难群众送去3000余元爱心捐款。通过“四个专题”的问题梳理,全体干警都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提出了整改措施,纷纷表示将牢记自己党员身份,发挥先锋作用,做一名合格党员。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委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从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和完善机制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构筑反腐倡廉防范体系。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和高检院各项纪律规定,从严治检,廉洁从检。按照省、市从严律己和改进作风的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办法》和《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使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在全院树立了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人大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我院的《关于公诉检察工作的报告》,院党组对人大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逐条研究并予以落实。2016年12月2日,我院与市检察院共同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20余人,组织参观我院的控申接访窗口和案管接待窗口,观看微电影《即将批捕》及市院制作的宣传片,并通过面对面座谈交流,征求大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参加本次活动的各界人士“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感受法治力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这些进步和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尚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活力还没有更好发挥,队伍建设管理的水平尚需提高。三是部分干警全局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稍有欠缺,进位争先意识不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推进整改。
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7年是深化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发展的冲刺时期,是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整合的创新时期,更是检察机关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实现自我发展的特殊时期。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积极迎接党的十九大为动力,以顺利衔接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过渡为重点,以深入推进平安九江、法治九江建设为载体,以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为目标,实现检察院各项工作的新突破。
第一,更加坚决地推进监察体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检察机关侦查职能调整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正确处理好政策和法律之间的关系,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积极推进入额检察官定岗和权限设定工作,配合完成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任务,确保改革推进过程中对接准确、运转协调。
第二,更加有效地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积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做到融合、贴紧、同步、有效,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把工作做细,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力度,对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活动实行快捕快诉,为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为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第三,更加扎实地做好保障民生工作。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参与维护网络安全,促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第四,更加严厉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一是严厉查处大要案。重点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二是深挖细揪行贿案。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问题,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三是多管齐下强预防。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工作,及时提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对策建议。
第五,更加有力地开展诉讼监督。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规范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六,更加全面地落实从严治检责任。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加强检察业务素能培训,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创新进取,砥砺前行,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务实的作风、更扎实的工作,为争得九江县应有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