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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8日在九江市柴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鄢  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深耕检察主责主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以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出发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全面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2017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2件21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2件400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89人,不批准逮捕27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214件380人,不起诉23人(含上年积存案件)。积极投入打击暴力恐怖、打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依法惩治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起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等犯罪97人;起诉毒品犯罪29人。突出惩治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依法办理李叶青、林锦辉等16人特大网络赌博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机构、职能和人员转隶。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2017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11件11人,滥用职权案件2件2人。查办的原九江县农业局局长张光海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受贿罪一案,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港口检察室被区委组织部定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教育基地,开展党员廉政警示教育活动11场401人次。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一是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件5人,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3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件次。陈乐明盗窃4万元的案件,经立案监督,此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二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督。依法开展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做到全过程监督。三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案件6件,对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
    增强信访维稳工作。我院连续四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荣誉称号。对受理的16件次信访案件依法有序分流,妥善处理,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贯彻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制度,2017年11月2日,开展了黄某不服法院刑事生效判决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邀请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律师共同参与,当事人当即表示服判息诉,既促进了社会和谐,又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二、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打造检察工作亮点
    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心,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推动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法律、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铺开之年。我院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紧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进行了线索摸排,拓展民行检察工作监督范围。通过调阅近3年来的行政执法案件资料,了解到柴桑区近3年的林业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出让金缴纳、环保等情况及重点污染企业监控情况。目前,依法对九江某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缴清土地出让金一案进行立案监督,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构建"3+5"生态检察格局。紧密结合柴桑生态建设实际,科学定位三个驻乡镇检察室职能,积极加强与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成立了驻城门山铜矿、林业、环保、国土、水利五个检察工作室,构建起了“3+5”的生态检察立体化格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向基层延伸触角的功能,打造“积极发挥派驻检察室多重角色作用”工作品牌,江洲检察室关注长江水域环境和渔业资源的保护;港口检察室关注内湖水体环境、保护候鸟、工业园区企业环境保护;马回岭检察室关注山林、矿产资源和珍贵、珍稀动植物的保护。2017年共受理生态环境领域审查批捕案件4件,受理移送起诉刑事案件13件18人,对非法移植并截杆16株野生香樟树的犯罪嫌疑人熊伟,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规范司法常抓不懈。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坚持每案必查制度,实现评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机关重点关注的执法作风、诉讼监督工作不严不实、司法文书制作、涉案款物扣押和管理等8个方面21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将评查结果作为个人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2017年,共评查案件388件,发现司法瑕疵案件15件并已全部纠正。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司法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区检察院狠抓党中央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的落实,司法改革工作逐步向深层次迈进。
    推行员额制改革。按照省检察院改革方案设定员额内检察官的要求,择优遴选检察官承担办案任务,促使检察官回归办案本位,将检察人员明确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一是严格掌握入额标准和条件,真正让愿办案、能办案的检察官入额。改革前,我院部分检察官不在办案岗位或不能办案,我院坚持“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相结合,明确将员额配备给办案部门,配备给必须由检察官行使职能的岗位。二是严格考试考核,我院已完成了首批入额检察官的遴选,确定入额23人,其中院领导5人,院中层领导8人,80后年青干警8人;在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入额18人,确保了绝大多数业务骨干入额,三是进行精准调查,统筹兼顾,将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人员分配到适合的岗位上,78%以上检察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变过去“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审批办案模式,赋予员额内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并明确相应司法责任。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的职责权限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组建未成年人、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等专门办案组。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建立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制度。2017年3至12月,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420件,其中院领导办理56件,占案件总数13.3%。
    推动建立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在区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区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院及时落实了与检察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对进入员额的检察官,综合考虑原评定等级和现职务层次,评定新的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按照新的等级享受了工资待遇,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积极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思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切实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检察工作,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严明纪律。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求,我院相继召开了党组会、全体干警大会,对开展“强化为民意识,改进干部作风”警示教育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迅速进行干部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公开承诺等活动,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到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积极服务发展大局。一是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对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活动实行快捕快诉,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0件15人。二是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战、“五城同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城门乡金桥村驻村工作队扶贫工作和新塘乡45户贫困户的帮扶工作,提供各类帮扶资金16万余元。三是全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原则,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从快从严办理某幼儿园校车超载一案,司机柯于禹作为幼儿园校车司机,在接送幼儿上学过程中,驾驶荷载19人的中型专用校车,实载32人,超员人数达10人以上,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该案系我市第一起校车超载案件。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保障人民参与,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人大工作的意见》,在做好向区人大报告年度检察工作的同时,就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二是坚持和完善检察开放日、人民监督员监督等制度,以开展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到检察机关视察、座谈,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1件、法律文书181份,检察工作常态、快速、深度向社会公开。
    2017年,我院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和法治建设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尚有差距;二是办理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专门人才缺乏;三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检察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滞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我院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以顺利衔接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为重点,以积极推动公益诉讼为关键,以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为载体,以规范司法常态化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实现各项检察工作的新突破。
    第一,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以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出发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工作布局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二,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检察机关侦查职能调整过程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正确处理好政策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巩固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入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和优化办案组织形式工作,配合完成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任务,确保改革推进过程中对接准确、运转协调。
    第三,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力度,全力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准确把握绿色崛起发展战略赋予检察工作的新使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措施,打造生态检察新亮点。
    第四,有力开展诉讼监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力度,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严格执行省、市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公益”为核心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行政机关违法行政侵害国家和社会公益案件,积极审慎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第五,着力推动科技强检。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全力配合探索推广大数据技术在智能检索、类案推送、辅助办案、绩效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实现检察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第六,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洁建设,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扎实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我院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全区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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