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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九江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5月27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鄢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的安排,我代表九江县人民检察院报告2014年以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4年以来,根据高检院、省院、市院的先后部署,县检察院相继开展了“规范执法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暨“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年”等活动。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将其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到了以规范促公正、赢公信,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我院在规范司法行为活动中重点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司法行为顽疾
    将勇于揭短、敢于亮丑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关键,坚持真抓实干的查摆问题。一是以深入查摆问题助推规范司法。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切实找准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和环节。对照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二十一个问题,认真梳理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并打开大门,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和开设网络信箱等方式,把自查和社会评价紧密结合起来,全面系统排查和梳理了我院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重点问题,及时将意见统一汇总,列出问题清单。二是以对帐销号形式助推规范司法。对照问题清单,将查摆出的13条不规范问题分出轻重缓急,剖析原因,查找症结,摸清底数,我院制定出详细的整改落实方案,列明整改落实进度,按时对帐销号,一项一项的落实整改到位,纠正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三是以“回头看”方式助推规范司法。针对已形成的问题清单,加大督查力度,先后进行了两次“回头看”活动。2015年5月底,对全院“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切实做到了自我剖析见事见案、部门剖析见人见帐、班子剖析见部门见环节、单位剖析见认识见措施。9月份,进行第二次“回头看”督查,重点针对第一次督查后仍然存在问题的科室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做到“五个不放过”,即存在突出问题没有排查出来的不放过;突出问题、重点案件、重点人没有严肃查处的不放过;司法不规范问题清单没有梳理清楚的不放过;思想上深层次的原因没有剖析出来的不放过;排查司法不规范行为“零报告”的不放过。四是以案件质量评查助推规范司法。组建了一支由各科室业务骨干9人组成的高质量评查员队伍,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和抽查等三种方式相结合进行案件评查。首先,每月全面自查,提高规范执法自觉性,坚持每案必查,每案必填《案件自查表》;其次,每半年专项评查,针对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无罪、抗诉五类案件进行评查。最后,不定期组织抽查,由我院评查小组在全院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分结果反馈给各业务科室。2014年全年共评查案件336件,存在瑕疵案件为47件,占检查总数的13.99%;2015年全年共评查案件376件,存在瑕疵案件为39件,占检查总数的10.37%;2016年全年共评查案件338件,存在瑕疵案件为27件,占检查总数的7.98%。从三年的评查结果来看,存在瑕疵案件由2014年的13.99%,到2016年的7.98%,案件质量逐年提升,均未发现案件实体上的问题,达到了规范司法行为的基本目的。
    (二)坚持精准发力,开展专项规范整治
    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实抓细,做到了三个更加规范。一是统一业务运用平台的全面应用更加规范。针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承办人不愿用,审批领导不会用的现象,全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改,以部门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轮训,现在做到了所有法律文书的审批、签发均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按要求操作。二是文书和笔录的制作更加规范。针对部分讯问人员在讯问笔录上未签名、不填写起止时间、必要的讯问内容不详等问题,在每次的案件评查中将文书和笔录制作作为检查的重点,发现一起瑕疵案件就通报一件,2014年至2016年共通报112起。由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各办案部门保管的老式、纸质、空白文书统一集中销毁,从源头上消除文书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三是涉案款物的管理更加规范。针对可能存在违法违规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的问题,我院涉案款物做到了专户、专库、专人管理,由案管部门对涉案财物有无先扣押后审批,有无私分、挪用、随意处置等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由监察室和规范办对涉案款物的入库、出库手续是否齐全,文书是否规范,诉讼程序终结后是否及时清理、上缴、返还等问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2015年以来,经手保管赃款189.77万元,作案工具等物证75件,安全无错漏。
    (三)坚持健全制度,严格确保奖惩落实
    持续推行严格的奖惩制度,通过奖惩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和职能,切实将规范司法行为落到实处,对不规范司法行为务求零容忍。一方面和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对于被评为十佳规范案件的承办人,竞赛、论文评比成绩优秀的干警将在员额内检察官推荐、选拔时予以优先考虑。另一方面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案件质量坚持“谁办案,谁负责”的追责制度,并在绩效考核和干警评价中突出规范司法的内容。
    (四)坚持从严治检,切实改进司法作风
    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自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与深化“四风”整治、“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二是运用典型教育。深入开展向先进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运用“不规范案件承办人名单”、《案件评查通报》等学习传达方式,加大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重视度和纠错力度。三是严肃检察纪律。在“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活动中动真格、敢碰硬,重拳整治突出问题。对不规范司法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严肃处理。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不足
    通过三年来的专项整治,我院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从“要我规范”转变为“我要规范”的实现。通过从严从实查摆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做到了真抓真查真纠真改。规范司法融入到每个干警的司法行为中,体现于每起案件中,贯穿于每个办案环节中,成为了一种习惯、一种自觉。2016年,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中排名第一,荣获九江市检察业务工作先进单位。二是从“不规范案件”到“十佳案件”的进步。我院办理的冯某等三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因不起诉决定书和讯问笔录制作不规范,在2015年全市案件评查中被列为“不规范案件”,针对通报情况,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警示教育,此案承办人也由检察长约谈。通过近年来的一系列规范司法行为举措,我院案件质量逐年提升,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顽疾”,无瑕疵案件增幅明显。2016年民行科办理的张某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在市检察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荣获“十佳案件”的殊荣。三是从“三不录”到“三全录”的改变。由于之前同录工作中存在“不供不录,不立不录,供录不符”的现象,我院把安全作为执法办案的高压线,警钟常鸣,长抓不懈,要求所有自侦案件按照“全程、全部、全面”进行同录,从嫌疑对象进入安检门开始就进行同录。对于立案前的资料保存在移动硬盘中备查,立案后的资料封存后随案移送,不遗漏任何环节,保持资料的完整性。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原则以及安全员制度,看守人员签署《看守承诺书》且按照1:8人员比例配备,确保了办案安全。
    虽然该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亟待解决。一是部分干警规范司法意识有待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尚有差距;二是规范司法常态化建设有待提升,与检察职能的结合稍显不足;三是整改落实的力度有待加强,与规范司法行为的目的略有距离。
    三、2017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活动工作安排
    规范司法行为日渐成为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工作。2017年,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将进入常态化、长效化进程,为切实巩固和强化前三年专项整治的成果,夯实规范司法行为的牢固基础,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司法行为与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依照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我院制定了《九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从2017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文化建设活动。围绕该项活动,我们将采取三项措施予以落实。一是在全院征集“检察工作与新发展理念”主题征文,开展检察文化理论研讨会、读书会活动;二是择优选择7名业务骨干,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论辩赛;三是在全院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影视作品创作活动。
    (二)规范司法行为与执法执纪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司法不规范“顽症痼疾”,严肃执法执纪问责机制。一是继续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加大评查通报中问题改进落实力度;二是全面梳理前三年规范司法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三是由监察室和规范办负责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明察暗访活动,推进规范化建设,重点察访讯问室、庭审、接待大厅等场所;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多次通报的个人进行问责;五是全面推行检察干警司法档案制度,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重点突出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在业绩考核和干警评价中突出规范司法的内容。
    (三)规范司法行为与机关管理相结合。加强检察队伍管理、业务管理、会务管理和事务管理。一是梳理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将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汇编成册;二是组织开展“检察文明用语”和“检察职业礼仪”讲座;三是组织开展“规范司法示范部门”创建评比活动,加强检察礼仪、文明用语、标准着装等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让规范司法成为全院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四)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相结合。深入推动《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贯彻落实,将2017年规范司法与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迎检工作结合起来。一方面组织抽样检查,针对案卷材料、会议记录、总结考核资料、制度文件、统计数据等进行检查。另一方面组织全面检查,针对办案工作区、案件管理中心、来访接待室、举报中心、值班室、财务室、档案室、机要室、物证库、涉案财物保管室等以及办案区安全设施、警用器械、急救药品管理等各类登记台帐进行检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题报告,有利于推动我院规范司法常态化建设。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力决战工业,倾力改善民生,着力创建五城,建设强盛新区”发展战略的落实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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