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12-01  作者:姜满玫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司法过程中的困难群众加大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他们的权益,提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度,11月25日,柴桑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2年以来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成效。

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万磊同志、副主任姜满玫同志和书记员熊颖同志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柴桑区妇联、残联、民政等单位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区宣传部副部长李太红同志主持新闻发布会,柴桑区融媒体中心的记者朋友应邀参加。

发布会上,万磊同志介绍了柴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以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进一步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整合办案力量,全方面拓展司法救助案源,坚持及时救助、优先救助原则,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困”“应救尽救”所取得的功效。一年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5件,同比增加150%;共救助生活困难群众25人,发放救助金32万元。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内设部门合作,形成司法救助合力

该院秉持全院“一盘棋”的救助工作模式,控申条线制作《国家司法救助告知书》随案移送业务部门,案管条线在向该院业务部门移送案件时,书面提示办案人员应主动发现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各业务部门在办案中要主动审查是否存在司法救助线索,要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及时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申条线办理,并将救助线索审查情况写入案件审查报告;要求检察办案全过程、全环节落实救助责任,做到每案必查,是否有救助线索。通过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配合工作,使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在检察机关应救尽救。2022年该院办理的25件司法救助案件中,有7件属于业务部门移送线索,占比28%。

二、加强横向单位沟通,拓展救助线索渠道

检察机关处于刑事案件诉讼办案中间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往往被公安、法院救助,而一些不典型却符合司法救助要求的案件当事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得到救助,未能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应救尽救”的宗旨为此,柴桑区检察院打破传统办案模式,变被动为主动,主动走出去,积极与区法院、乡村振兴、妇联、残联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多途径拓展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渠道,跟踪落实救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一个也不放过”2022年有7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于区法院,占比28%。

三、坚持前端及时救助,强化救助社会效果。

今年,柴桑区检察院对4名被故意伤害的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该院在经过调查核实后,认为这4起案件,由于加害方无赔偿能力,而且被害人急需医疗费用,可以预估到法院判决后加害方赔偿不能到位,而采取前端救济的方法,提前对被害人启动国家司法救助,从而能及时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帮助其渡过难关。

四、坚持合力优先救助,体现检察司法温情

对特殊弱势群体予以优先救助,是检察机关把党和国家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体现检察办案司法温暖的工作举措。今年,在司法救助工作中,该院积极贯彻对未成年人、困难妇女、残疾人、贫困户退役军人等弱势群体优先救助的政策,主动对接退役军人事务、妇联、残联等部门,构建工作联动机制,对困难落实群体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依托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模式,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家庭给予救助,让未成年人切身感受到检察办案司法温情,促使未成年人在更好的环境中成长。2022年,该院已救助7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救助困难妇女11人,发放救助金14.6万元;救助退役军人军属2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

最后,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姜满玫与书记员熊颖回答了记者关于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等问题。

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是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司法救助是辅助性的,并且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具有鲜明的“救急解困”作用。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快速办理,应救尽救,及时施救,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柴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柴检简介
机构设置
荣誉之窗
本院领导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友情链接  

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庐山北路109号
邮政编码:332100 电话:0792-6813632 举报邮箱:csqjcyks@163.com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