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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时间:2023-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介绍】

2022年,李某某等4名农民工向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进行投诉反映彭某拖欠工资。根据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局签订的《关于加强农民工讨薪矛盾化解工作的机制》,区人社局将该农民工讨薪线索移送区检察院。

2018年,彭某承包了九江市柴桑区港口街镇(以下简称港口街镇)某大厦工地泥工工程。随后彭某雇请工人为项目做泥工,跟工人仅口头约定工资,未签订用工合同。工人做工结束后,彭某拖欠部分工资拒不支付,李某某等4名农民工将该情况反映到港口街镇政府。在镇政府的协调下,彭某对拖欠的工资进行结算,尚有2万元人民币未支付,并向李某某等四人出具了《欠条》。之后彭某并未按约定支付拖欠的工资,李某某等4名农民工多次讨要无果。

区检察院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梳理,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对该案进行受理并向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最终在区检察院和区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案件顺利调解结案。案件调解后,承办检察官继续跟踪案件执行情况,并帮助李某某等4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案件点评】

本案是比较典型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当事人较多、欠薪时间长、没有签订书面用工合同,导致农民工讨薪难。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支持起诉职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帮助,并搭建“一条龙”服务。诉前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农民工撰写诉状,帮助搜集证据,诉中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诉后跟踪监督案件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示】

工人在外务工,在工程结束后及时跟工程负责人进行工资结算。若尚有部分工资未支付,要求负责人出具包括尚欠工资金额、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欠条》,为日后维护权益提供保障。

工人在讨薪过程中遇到法律困难,可以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图片|来源于喀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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