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的职能,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10月13日,柴桑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了两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此次参与评查的案件均是从我院今年受理并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的。评查活动开始前,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万磊向人民监督员解读了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规定和评查标准。评查活动中,人民监督员对照评查细则,通过查阅纸质卷宗的方式对抽取的案件进行评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填写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表。人民监督员均表示此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使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
下一步,柴桑区检察院将继续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提高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