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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人民检察院 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我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
时间:2023-10-31  作者:陈岷之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10月13日,柴桑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向人民监督员通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

通报会上,柴桑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万磊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强调了“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及意义。随后,柴桑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姜满玫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本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2021年以前,“三个规定”的填报是采取线下填写纸质《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后送交本院纪检组、检务督查部门保管的方式。2021年1月开始,实行线上系统填报。2019年10月正式实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以来,我院检察干警共填报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95人次147件。

一直以来,柴桑区检察院始终将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作为检察干警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柴桑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日常内部监督,同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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