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人民检察院内设业务机构:
(一)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二)反渎职侵权检察局: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犯罪案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侦查监督科: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的各类案件,对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
(四)公诉科: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案件,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五)控告申诉检察科:受理举报和信访工作,对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查。
(六)民事、行政检察科: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七)监所检察科: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代为执行刑罚活动,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预防、侦查监管人员职务犯罪;受理在押人员的控告、举报、申诉。
(八)职务犯罪预防科:责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对策;协同有关系统和行业的职能部门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律宣传。
(九)检察技术科:开展检察技术业务工作,受理保险理赔案件。
(十)驻乡镇检察室:受理辖区内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经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本辖区内属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调查、侦查;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检察;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